承人社〔2010〕297号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冀人社传[2010]91号)、市信访联席会《关于1-9月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情况的通报》(承联办字[2010]41号)文件精神,今年7-10月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权处理的进京集体访1批、8人、进京非正常访11人次;到市集体访18批次、39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0%、35%。这些问题虽有一部分不属于我系统直接受案处理的案件,有些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但这些信访案件与各单位、部门业务紧密相连,客观上反映了信访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两节”将至,季节性的农民工讨薪,历史遗留的“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等问题矛盾突出,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上访,消除不稳定因素,把信访量降下来,确保“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近期组织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信访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查摆矛盾问题,认清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对疑难重大信访问题进行研究调度,确定包案领导及办结时限。尤其要加强“两节”前信访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把握工作的主动性,未雨绸缪抓好预防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急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保一方平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梳理在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政策规定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敏感性和预见性,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二、突出重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承人社[2010]46号文件精神,围绕企业改制职工、农民工、民办教师、五七工、家属工、农电工、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临时用工、工伤职工、双清人员涉及的养老、医疗、工伤、劳动(聘用)关系等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切实强化排查化解维稳机制和措施,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高效地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攻坚”活动。要以进京访、赴省、市集体访、上级交办信访事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信访积案等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立案,逐一制定调处方案、应对措施,明确办结时限、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到“事要解决”。“两节”前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各单位、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制定应急预案,坚持“重点排查,及时调处”的原则,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要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建筑开发、交通工程、电力通讯等领域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摸清底数;另一方面,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信访工作等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标的明确,案情简单的案件,由监察部门依法快速处理;对存在较大争议,案情相对复杂的案件,直接转入调解仲裁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涉及人数多、矛盾突出、存在越级上访、围堵政府等重大隐患的案件,信访部门要主动介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引导进入相关程序处理。另外,今年是执行新政策,解决历史遗留的“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关键一年,目前处于收尾阶段,各单位、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排查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苗头隐患,进一步加强工作,严格依法按政策办理,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各单位请于12月20前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报到市局信访工作科。
三、坚持制度,落实责任。为了进一步做好“两节”前信访维稳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一是要坚持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和信访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接访,亲自包案,了解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处理意见、限时办结。二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集中解决遗留的重大信访问题。市局拟于元旦前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专项调度会,请进京、赴省访排位在前三名的县区人社局主管领导汇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措施,确保人社系统进京、赴省访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坚持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市局梳理汇总信访事项包案承办表(附后),作为百日攻坚活动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交办到各县区,列入各县区排查化解内容,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人,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市局将择期赴有关单位检查督导。四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在“两节”期间,凡当天发生3人次以上非正常进京访或连续3天均发生非正常进京访的县区、单位,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包案领导在向市局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外,并且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发生恶性事件和进京集体访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信访事项包案承办表
二○一○年
主题词: 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 通知
抄 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信访局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共印100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事项包案承办表 | ||||||||||
序号 | 属地 | 信访人姓名 | 上访时间 | 信访事项 | 联系方式 | 调查情况 | 市县区局 包案领导 | 市局县区责任人 | 市局 责任科室 | 办结时限 |
1 | 双桥区 | 林场职工15人 | 10月到市访 | 人事关系移交问题 | 2009年4月,市人事局、林业局召集相关单位研究拟定双峰寺林场移交人数11人增加到16人,其他仍执行原划转意见,2009年5月林业局主持,承德县林业局和双桥区林业局进行交接,但在人员交接问题上,承德县提出异议,移交工作停滞。 | 王志平 | 王文荣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 12月20日前办结 | |
2 | 双桥区 | 魏春友等6人 | 2月到市访 | 调整职务等级工资问题 | 信访人从承德教育学院(现电大)退休,单位未按规定执行高等专科学校职员职务等级,要求增长级别工资。 | 李雅军 | 马 维 | 工资福利科 | 12月20日前办结 | |
3 | 双桥区 | 许淑贤 | 10月燕赵都市报报道 | 恢复退休待遇补发退休工资 | 13832424460 | 女,1938年11月生人。1976年10月在三道牌楼蔬菜商店(现西大街办事处)工作至1984年112月,并经承德市双桥区劳动局审批转为集体固定工,1988年8月回家待岗。2006年转到社保发放退休工资。自2006年开始信访人工资被其他人冒领,现要求补发被冒领的工资。 | 田春祥 马 利 | 冯 伟 陶庆国 | 社保局 | 12月20日前办结 |
4 | 营子区 | 孙玉兴等2人 | 1月进部访 | 工资待遇问题 | 要求执行国发办【2004】9号文件,享受待遇。 | 李雅军 田春祥 | 王成玉 | 工资福利科 | 12月20日前办结 | |
5 | 营子区 | 余洪贵 | 8月赴省访 | 社会保险问题 | 要求提高其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 田春祥 | 张成华 | 保险科 | 12月20日前办结 | |
6 | 营子区 | 戴 君 | 4月到市访 | 边远山区津贴 | 反映其为纺织局驻营子区企业工人,要求发放边远山区津贴。 | 田春祥 冯 伟 | 张成华 | 社保局 保险科 | 12月20日前办结 | |
7 | 四川籍民工 | 郎建强等7人 | 7月到市访 | 拖欠工资问题 | 反映其在隆基泰和开发公司6、7号楼做土建工程,保定城乡建设集团公司承建,拖欠工资10余万元,涉及20余人。 | 英勇来 | 于海臣 | 劳动监察支队 | 12月20日前办结 | |
8 | 四川籍民工 | 王春明等20人 | 7月到市访 | 拖欠工资问题 | 反映其在隆基泰和开发公司10楼做土建工程,保定城乡建设集团公司承建,拖欠工资6万余元,涉及20余人。 | 英勇来 | 于海臣 | 劳动监察支队 | 12月20日前办结 | |
9 | 围场县 | 李永金 | 5、6、7月进京到部访、9月赴省访 | 解除劳动关系 | 卡伦后沟牧场 13784538518 | 原卡伦后沟种畜场(国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固定工,场办小学校长。1992年7月职代会选聘教师落选。1993年安排其承包牛羊或从事护林工作因其不合理要求没有得到落实。1996年后多次协调解决其工作,因其要求过高,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 郝振林 | 王亚东 | 工资科 | |
10 | 围场县 | 边 勇 | 4、6、8、9月四次赴京到部访 | 复退军人劳动关系及养老保险问题。 | 13832473144 | 1988年10月复原,1989年3月分配到围场县粮食系统工作,2004年7月整体改制,全员解除劳动关系。其以分流期间几次要求上岗为由不参加企业改制,并不断上访。2008年7月15日承德市政府做出信访事项复核答复意见书。 现要求调入行政事业单位要求财政开支。 | 关利民 郝振林 | 王亚东 | 军转办 | |
11 | 围场县 | 李仕国 | 9月两次进京访 | 养老保险问题 | 围场县工商局1985年至2004年1月临时聘用人员,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围场县劳动仲裁于2008年已经对李仕国等人相关争议作出裁决,他们并未提出诉讼,不断上访。 | 郝振林 | 王亚东 | 工资科 | ||
12 | 围场县 | 杨福军 | 8月进京访 | 养老保险问题 | 围场县工商局1985年至2004年1月临时聘用人员,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围场县劳动仲裁于2009年已经对杨福军等人相关争议作出裁决,他们并未提出诉讼,不断上访。 | 郝振林 | 王亚东 | 工资科 | ||
13 | 双滦区 | 孙久红 | 8月赴省访 | 医保问题 | 13503343854 | 原破产企业麻纺厂职工,2004年一次性安置享受等退,本人对内退、等退有异议,要求单位报销医保费用。 | 裘长安 田春祥 | 陈卫升 张成华 | 医保中心 保险科 | |
14 | 丰宁县 | 扶秀锦 | 省转信函 | “五七工”养老保险问题 | 15922210176 | 原丰宁西街综合厂厂长,1992年解散。2004年户口迁至天津,现要求享受我省“五七工”、“家属工”养老政策 | 李金瑞 | 张成华 | 养老保险科 | 12月15日前办结 |
15 | 滦平县 | 周文宗等80人 | 省转信函 | 劳动争议处理问题 | 范式矜 | 韩春江 | 争议调解仲裁科 | 12月15日前办结 | ||
16 | 围场县 | 吴继先 | 市转复核 | 国有职工身份问题 | 刘 杰 | 孙文平 | 劳动关系科 | 12月15日前办结 | ||
17 | 承德市 | 从书元、刘让等13人 | 市转复查 | 工资待遇问题 | 信访人从承德教育学院(现电大)退休,单位未按规定执行高等专科学校职员职务等级,要求增长级别工资。 | 李雅军 | 马 维 | 工资福利科 | 12月15日前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