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人发[2006] 24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省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06]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决定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省级每年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志愿者,主要安排到全省各县(含县级市),特别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山区县所属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3年。服务岗位重点是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各市、县可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增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基层服务。
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发给500元的交通补贴,并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上述费用,省级选派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市、县选派的分别由本级财政负担。
三、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冀办发[2006]7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我省县、乡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招录;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拿出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空缺职位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四、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毕业生认真学习国家和省“三支一扶”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毕业生报名,并负责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推荐毕业生人选。我省生源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
五、我省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和团省委等部门组成的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各市、县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省“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实施。
附: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河北省委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协调
管理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赵新喜 省人事厅副厅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姜建华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成 员:单新英 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
姬振旗 省教育厅学生处副调研员
高云霄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李永山 省农业厅人事处处长
燕建振 省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
张金双 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副调研员
李 军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单新英(兼) 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