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冀办发[2004]17号
2004年我省共有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21.9万人,比2003年增加2.1万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今年毕业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毕业生就业政策
2003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11项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26条配套规定,确立了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基本思想和以“毕业生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必须继续全面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深、做细、做好。2004年,各地各单位要在继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对照有关政策要求,对本地本单位现行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进行一次清理,需要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结合搞好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结构调整,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吸纳毕业生。招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和省招录政策范围内,向处于择业期的毕业生倾斜。坚持正确导向,继续推进“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毕业教育、就业教育、创业教育、组织好毕业生赴西北地区和基层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继续完善人事代理制度,为到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的毕业生提供完备的人事代理服务。围绕打通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促进三个市场的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引导各类市场有针对性地面向毕业生,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批次、多类型的供需见面会。
各级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师资结构。新核编制要尽快落实到学校,有编制和岗位的要及时择优录用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师范类毕业生要以面向省内教育系统就业为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毕业生跨省、跨行业择业。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落实好到民营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毕业生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毕业生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保障和服务体系工作取得新进展。按规定做好毕业半年以上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免费就业服务的各项优惠措施。
三、加强就业秩序管理,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各类机构组织面向社会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须报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严格控制规模。毕业生就业市场进场单位在100家以上、参会人员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须报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对管理混乱、损害毕业生利益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制度,搞好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学校要教育毕业生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毕业生诚信择业、按约就业,维护正常的择业、就业秩序。从2004届毕业生起,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除因考研或其它特殊原因申请暂不就业者外,一律按生源所在地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向毕业生核发就业报到证。需要调整就业范围或单位的,按管理权限到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四、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教育教学改革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本、专科师资需求调查分析,调整师范教育培养结构。以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不同层次院校的招生与培养规模,指导学校推进“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改革,促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各学校要以就业工作为杠杆,以目标责任制为手工段,进一步实施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要成立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挂帅,招生、就业、教学管理等部门及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人才培养研究工作委员会,定期研究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等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高职教育要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与企业紧密结合,专业设置要紧跟市场需求,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和“双证书”制度,将学生的实践、实习作为提高学生从业技能的重要环节和内容。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与国家标准对应的专业中,通过种类职业技能鉴定形式,力争使80OG以上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尽快建立由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院系主任、年级主任、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要严格执行冀政[2003]35号文件规定,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机构,落实专项经费,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三到位”。部关于2004年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就业网的要求,各级毕业就业指导机构和各学校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为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个较好的信息发布的交流平台,如期实现同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的联网。本科院校和有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要在今年开通自己的就业信息网并与国家和省网联通。高职院校力争到2005年全部建网。各学校要开设就业指导课,并纳入教学管理的整体安排。各级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对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地各单位当前要抓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冀教学[2004]1号)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六、定期督导调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定期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督导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掌握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边远山区建功创业的精神风貌,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加大对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和就业率公布制度。今年,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同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检查督导就业状况偏低的设区市工作情况,以及高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三到位”情况。
七、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科教兴冀战略的实施,关系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着力在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政策性和体制障碍,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上下功夫,切实搞好各个方面的服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机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制,确保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