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1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4-0605时45分 浏览次数:

 

 

 

 

 

 

 

承人社〔201116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1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 作风建设年  活动  通知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6

(共印20份)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年。按照市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效廉洁、优质服务”主题,大力弘扬“三树立”建局宗旨,唱响“四个服务”品牌,着眼于解决作风建设深层次问题,努力在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总体目标

宗旨意识有新增强。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强化“怀公办事、倾情为民”理念;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行政效能有新提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大胆创新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开展。

廉洁行政有新加强。进一步增强廉洁行政意识,正确运用权力,严格依法行政,清廉自守,严于自律,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优质服务有新提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三树立”宗旨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三树立”建局宗旨,使之成为人社干部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转化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的强大动力。开展“三树立”践行标兵评比、主题征文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强化“三树立”宗旨意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村入户、进企业、进社区,倾听民声,关注民情,排解民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树立”宗旨,展示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不断深化定职明责工作。着眼构建科学、具体、规范的职责体系,量化标准,明晰职责,公开晒权,接受监督。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问卷摸底与个别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职明责再培训,使干部职工熟知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制作岗位职责公示牌,在办公场所醒目处悬挂,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决策、运行、监督、考核、问责”管理机制,加强对履职尽责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三)大力加强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围绕抓巩固、抓拓展、抓提高,大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明晰责任、到岗到人、程序易行、便于操作。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敏感岗位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四)继续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坚持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有力抓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细。全面总结20082010年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表彰优胜单位,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制度,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违诺问责等内容有效公开;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及时纠正窗口单位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五)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就业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规范管理年”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看自查联查阶段查出的违规行为是否查处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完毕;检查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情况,看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明确、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合法、监控机制是否全面完善。采取不定期抽查、走访受益单位和受益人等方式,对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的分配、审批、拨付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安全运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十个严禁”落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将“十个严禁”规定、《承德市干部作风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辑印成册、在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不断强化高压线意识,使之入脑入心,严格按照规章要求规范言行,成为自觉行动。通过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对全局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个严禁”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严肃处理。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一岗双责”。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为重点,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狠抓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廉政承诺履行情况为重点,开展日常监督、季度监督、重大节日和重大事项监督,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和承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八)着力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作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提升,及时转化为制度,固化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教育、服务群众、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制约有力、便于操作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上水平、重点有突破,人才出成果、服务创一流”的重要保障。各位局领导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作风建设;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本科室、单位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克服厌烦情绪和懈怠思想,上下一心,形成合力,把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必须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高效廉洁的服务;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化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真正使作风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干部素质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受理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影响形象的行为。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扩大问责实效,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震慑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不断加大作风建设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阳光热线、宣传标语等媒体,全面报道活动进展,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