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承人考函[2011]27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3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2011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四、根据人发【1999】34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及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二)两个科目。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附件:
1、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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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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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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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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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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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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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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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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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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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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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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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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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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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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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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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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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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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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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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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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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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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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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