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告内容,2012年河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公布,2012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已经确定。
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542元,月平均为3295.17元。
按《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要求,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月实发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即1977.1元,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即9885.5元。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300%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