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四举措”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切实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开展的协调及实施。多次召开档案规范化建设协调会、调度会,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确保了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整章建制,规范运行。制定出台了《业务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方案》、《档案收集整理办法及整理规则》、《档案人员岗位职责》、《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等系列制度,做到收管有规范、使用有制度,确保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三是注重培训、夯实基础。安排专管人员参加档案管理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档案管理培训班,培养业务骨干;邀请县档案馆专家对经办人员进行整体培训,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对整理完成的业务档案,再请县档案馆专家复查,确保档案规范标准。四是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在档案整理方面,明确要求资料在哪个工作环节产生就由哪个环节的经办人员按规范随时进行整理,待整个工作流程结束后,统一归,移交给档案专管员;在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等方面,明确要求必须鉴别归集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完整,能够分类汇存形成完整档案的,必须按月组卷;档案保存方面,明确要求必须采取年度-业务环节-归档文件年度编号进行分类,按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统一分类编号、电子版数据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