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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这些人的“钱袋子”有变化
2019-11-2710时46分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机制”),在全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等方面调整的基础上,我市按照更大惠及群众的理念,实现了政策创新和突破。这意味着,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迎来诸多新变化。我市“两项机制”的出台,在10月29日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度会议上,受到了省厅的通报表扬。

我市“两项机制”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明年约有50万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受益。增发后,基础养老金将从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1元。

本次调整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待遇确定正常调整机制。对65周岁及以上居民,在省规定增发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即: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1元的基础上再加发1元;年满7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2元的基础上再加发2元;年满8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省规定每人每月增加3元的基础上再加发3元。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国家、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目前,省确定增加的高龄基础养老金已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