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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9-11-2909时29分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

2019年12月3日。

二、    组织方式

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    参加体检人员

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

四、集合时间、地点

1.第一批:2019年12月3日上午7:00前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双桥区都统府大街7号)集合。

2.第二批:2019年12月3日上午7:00前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集合。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体检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携带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

4.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的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2.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付(每人400元)。

13.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考生不得向医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14.体检者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

联系电话:0314--2059277

 

附件:1. 体检第一批人员名单.xlsx

      2. 体检第二批人员名单.xlsx

 

 

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