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职责
2019-06-2415时08分 浏览次数:

科室职责:

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岗位职责

(一)局长(杜延臣)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全面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

2、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等工作。

   (二)主任科员(吕晓东)

1、协助做好基金监管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2、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