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做好减免社保费测算及相关准备工作,关于企业划型和减免社保费具体实施办法待省出台后转发各县(市、区)实施。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pdf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 德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