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科主要职责
2020-06-2015时18分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5-20

科室职责: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和中央、省、市财政基金分配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市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特殊工种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企业提前退休核准、市本级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市本级企业正常退休条件核准。

岗位职责:

(一)科长(李晓君)

1、具体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条件确认;

2、负责按照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补费人员资格审定;

3、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二)主任科员(姜文杰)

1、负责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2、负责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3、负责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和中央、省、市财政基金分配复核;

4、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5、负责市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监督管理。

6、协助进行市本级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工作;

7、按照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补费人员资格审定工作;

8、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