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参与拟订机关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受委托负责中央、省驻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核管理、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岗位职责:
(一)科长(刘静锟)
1、贯彻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有关会议的决定决议;
2、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3、根据本局工作安排,结合科室业务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阶段工作安排,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分解落实,按时完成;
4、负责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6、负责受委托中央、省驻承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7、负责科室政治业务学习和内部管理;
8、负责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任科员(沈世英)
1、根据国家省有关工资政策,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的方案编报工作;
2、负责本科室工资管理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各类工资审批文档的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聘用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4、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接续、病事假和受到奖惩等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5、负责市直基层科技干部浮动工资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6、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信访接待及答复工作;
7、深入基层做好工资方面的调研工作,提出建议供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决策;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主任科员(郭欣然)
1、根据国家省有关工资政策,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的方案编报工作;
2、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取得学历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3、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职、身份变化等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4、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划转、人员调动等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5、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军转干部、退伍兵工资待遇的审批和确定工作;
6、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边津贴的审批和调整工作;
7、完成各类工资数据统计并根据报表反映情况正确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工资信息调研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主任科员(孙庆华)
1、根据国家省有关工资福利政策,参与拟订离退休政策;
2、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含提前退休)、退职、高级专家延长退休的审批工作;
3、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荣誉津贴审批和确定工作;
4、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管理工作;
5、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老工伤工残人员相关管理和待遇审批工作;
6、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年休假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基层做好福利方面的调研工作,提出建议供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决策;
7、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问题信访接待及答复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