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险科主要职责
2020-06-2411时43分 浏览次数:

 

科室职责:

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调整方案;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岗位职责:

(一)科长(刘晓梅)

1、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标准;

2、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3、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调整方案;

4、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