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县(市、区)完善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审核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负责局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
岗位职责:
(一)科长(韩春江)
1、贯彻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有关会议的决定决议。
2、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3、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审批、案件审理及调解裁决工作。
4、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5、指导县区开展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
6、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任科员(肖建成)
1、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做好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调解及裁决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2、负责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
3、负责人社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文书的拟制、报批与送达,案卷的整理与归档,网上信访系统的信息录入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科长(张永利)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全面工作。
2、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做好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调解及裁决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3、做好涉及仲裁有关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科长(王朝华)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全面工作。
2、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做好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调解及裁决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3、做好人社系统信访事项的接待、答复、复查及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复核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副主任科员(赵亮)
1、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做好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调解及裁决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2、负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3、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宣传教与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