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 第一次内部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抽查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科学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不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
(三)阳光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抽查时间
本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从2021年8月13日开始至2021年8月20日结束。
四、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根据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市本级范围用工主体开展随机抽查。
(二)检查人员。根据任务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存在法律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时,应依法予以回避。
五、检查内容及任务分工
本次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实际,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予以确认,根据确定的具体检查事项落实监督检查任务。
六、抽查结果的处理
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在实施随机抽查时,要认真记录现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建立完善抽查档案。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此次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检查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纪行为,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