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pdf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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