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2023年度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23]4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开展2023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抽查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域市场主体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四、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对象原则上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25%-30%的比例抽取。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A、B、C、D、E五个风险等级中确定不同抽查比例,推行差异化抽查。通过系统查询检查对象共有22家。
1.A风险(低风险)等级企业数为6家,不抽取;
2.B风险(中低风险)等级企业12家,按15%比例随机抽取;
3.C风险(中风险)等级企业4家,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4.D、E、未分类风险等级企业数为0,不抽取
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五、抽查对象及职责分工
(一)联合抽查对象。为承德市兴隆县范围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部门检查事项分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及劳务派遣用工检查等相关检查事项,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等相关事项的检查;
3.统计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4.市税务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依法检查纳税人的申报和登记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自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等工作,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