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取消和核减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有关要求,对招聘人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注意事项
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月27日下午18:00。请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并由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电话:0314-2059277
0314-2059631(打印《笔试准考证》操作咨询)
特此公告
附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信息表.xls
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