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2019年1月1日,我市正式启用了《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加强京津冀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现将进一步推广使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京津冀地区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该参考文本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内容和优势,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参考文本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要重点宣传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参考文本的主要条款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等内容,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帮助其正确理解和使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要对企业自拟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和职工按照参考文本的内容和格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工作重点,开展劳动保障年审、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使用不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用人单位自觉使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