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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合适的法律形态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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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法律形态对企业的经营各有利弊,为自己的企业选择一个合适的法律形态,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企业的规模、行业类型和发展前景、投资人的数量、投资数量、创业者的观念等。

从最低级的市场竞争主体个体工商户开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是一个由小到大、企业治理制度由任意到严格、承担责任由无限到有限的进化链。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企业的低级形态。随着资本的积累,企业类型和组织形式都在向规模化方向和更高层次发展。

所以,在选择企业法律形态时需要考虑的要点是: 

(1)要考虑个人投资还是与他人合作投资:个人投资的,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的,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公司等。 

(2)要考虑企业规模的大小:规模小的,可以考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规模大的,应当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甚至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经营者一般选择有限公司形式。 

(3)要考虑企业经营风险的评估以及投资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或预期:风险大或投资人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的,宜选用公司;风险小的,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4)要考虑企业管理与控制能力的差异:对企业的管理与控制能力强的,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否则,应当选择公司。 

在选择企业法律形态的时候,还要考虑一下注意事项:

(1)谨慎选用“无限责任”的设立形态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是“无限责任”的设立形态,即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追索投资人的个人全部资产甚至家庭财产。选择这种形态,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少纳税、灵活管理和宽松监管的便利,但投资风险在理论上是无限大的,任何一次市场风险,均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彻底陷入困境。 

  因此,在选择这些“无限责任”的企业形态之前,投资人应当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与风险意识,并在企业经营中时刻注意防范,对企业应当有充分的控制与管理能力。 

  如果已经选择设立了“无限责任”的企业形态,则随着企业的发展,应及时变更为“有限责任”的企业形态。因为企业规模扩大后,风险也随之扩大,对企业投资人的管理与控制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有所疏忽,则有可能一生努力毁于一旦。而“有限责任”的企业形态,将企业投资人的投资风险锁定在责任范围内,即使企业经营不善甚至破产,也不会影响企业投资人的个人生活与家庭。也正是因此,有限公司才在全世界蓬勃发展,成为企业设立形态的主流。 

未雨绸缪,合作之时即应考虑今后可能的矛盾。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未雨绸缪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合伙人之间是相互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因合伙人之一的失误,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话,则其他合伙人均将被拖入泥潭。所以,在合伙之初,合伙协议的约定就尤为关键。 

  同样的,有一定合伙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不至于像合伙企业一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由于合伙性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巨大影响,一旦股东之间产生矛盾而又没有预设解决机制,则很容易导致公司陷入僵局。所以,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上,对防范今后出现矛盾的可能及对产生矛盾后的解决机制,应尽可能做出详尽的约定。  

(2)特别注意分支机构的设立风险 

  分支机构往往设立在异地,是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支机构的印章管理、合同管理都可能存在巨大风险。但分支机构的责任,却是全部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承担的。也就是说,虽然某一企业可能是有限责任的,但企业对其分支机构而言,却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分支机构是典型的“风险大、责任重”的设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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