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加入时间:2021-02-08发布人:承德管理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1)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1)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下同)、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2)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初次创业个体工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4)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为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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