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补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实施办法》(承传〔202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含以前年度ABCDE类人才补贴续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德市区所辖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养的与我市“3+3”主导产业直接相关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1.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
2.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3.省级领军人才(C类)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D类)
5.我市急需紧缺人才(E类)
二、奖补项目
包括:安家费、租房补助、生活补贴。
相关条件和待遇标准参照《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实施办法》(承传〔2021〕9号)文件。
三、申报程序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所需申报材料
1.新申报人员:填写《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补贴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附件内容及有关要求见申报表填写说明。申报表样式可登录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chengde.gov.cn)查询下载。报送时需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并附电子文档。
2.待遇续发人员:填写《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补贴申报表(续发)》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材料报送
1.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办。
2.各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材料,经本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办。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审核:各区、各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及时进行公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学术、业绩、住房等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6日,评审工作于12月30前完成。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办 王 钊 联系电话:0314-2054861
报送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厦9楼会议室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